6月18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履行神经外科、骨科伤口等类别医用耗材省际联盟带量收购有关作业的告诉》,7类医用耗材将于6月28日起降价。
中选成果将于2024年6月25日在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渠道药品和医用耗材投标和收购买卖子系统挂网,6月28日起正式履行。中选企业以及它选定的配送企业签定时刻为2024年6月19日至21日;医疗组织签定时刻为2024年6月22日至25日。
神经外科、骨科伤口等类别相关医用耗材契合我省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可在外收取费用的,按规则归入医保付出规模,医保付出规范以下(含)不设个人先行自付份额,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则份额付出。其间:
1、集采中选产品中选价高于现行医保最高付出限额以现行付出限额为医保付出规范;低于现行医保最高付出限额以中选价为医保付出规范;
2、非集采中选产品以同类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为医保限高付出规范,其间最高中选价高于现行医保最高付出限额按现行付出限额为医保付出规范。
实践销售价格超出医保限高付出规范的部分由患者自付,实践销售价格不高于医保限高付出规范的以实践销售价格为医保付出规范。
此外,一致货款结算方面,中选产品由医保经办组织一致代为结算货款。相关医疗组织均应通过招采子系统收购会集带量收购中选产品,当地医保经办组织于每月15日前按合同规则向企业付出上一月的产品货款。其间,骨科伤口类耗材集采中选产品结算价格依照“含随同服务”的中选价格与企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