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站台及场站设备维修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受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站台及场站设备维修配件采购进行国内公开对外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有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站台及场站设备维修配件采购项目2.项目概况:该项目最重要的包含2023年度公交集团所属19个场站及快速公交公司所属十条线个摄像头、快速公交站台共计210座站台闸机、屏蔽门、智能化电子设备等配件采购。6.供货周期:自接到招标人订单之日起,两日内送达指定地点,所供配件须与原设备匹配9.投标要求:投标人只能对三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只能中标一个标段。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具有相关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团队,出具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情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4.社保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6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证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需提供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http://,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3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页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无股权变更信息,则只需提供公司基础信息、股东信息))】1.获取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经办人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装订成册),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3.其他要求潜在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潜在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标开始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来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